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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案件不可以风险代理一般的案件当事人与律所协商一致都可以风险代理,但是下列几类案件除外:(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五)刑事诉讼案件;(六)行政诉讼案件;(七)国家赔偿案件;(八)群...

  哪些案件不可以风险代理


      一般的案件当事人与律所协商一致都可以风险代理,但是下列几类案件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五)刑事诉讼案件;


  (六)行政诉讼案件;


  (七)国家赔偿案件;


  (八)群体性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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