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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用户访问并使用律师在线平台提供的服务!

    “律师在线”平台(包括律师在线及相应的APP 、小程序、微网站,以下简称律师在线平台或者“本平台”)由北京律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携手全国各地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共同打造并运营的一站式综合型网络法律服务平台,网站域名为www.bjlszx.com。

    律师在线网络平台的设立旨在通过互联网和移动互联技术为广大民众、企业和律师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找律师、找律所、聘请专业律师等服务,同时,律师在线平台还提供法律知识、法律法规查询、裁判文书查询和各种法律文书模板等查询服务。

    用户在律师在线平台使用各项服务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律师在线平台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用户可以选择不使用律师在线平台服务,但如果用户选择使用律师在线平台的服务及相关产品即视为认可了本服务协议的所有内容。本协议由访问并使用律师在线平台的用户与北京律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缔结,对双方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用于明确用户在访问或使用律师在线平台提供的法律服务时双方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他人利用本平台发布侵权信息时,本平台自发现后或者接到被侵权人通知后及时采取措施的,将不承担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律师在线平台中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该及时书面告知律师在线平台并提供相关的证据、联系方式及说明,律师在线平台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审查并告知审查结果,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

    律师在线平台转载的文章或者发布的公开信息,并不意味着律师在线平台认可该文章和信息的内容和真实性。

    一、知识产权声明

    律师在线平台拥有本平台内所有信息内容、使用技术、设计样式、设计程序的知识产权,任何为商业目的复制和传播本平台网站内信息的行为都可能构成对本平台网站知识产权的侵犯,本平台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律师在线平台的软件已经获得国家版权属的软件著作权,律师在线的标识已经申请注册商标。未经律师在线平台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该标识。否则,律师在线平台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二、关于隐私权的规定

    1、律师在线平台尊重并保护所有使用律师在线平台用户的个人隐私权。主要包括律师用户与普通用户在律师在线平台提供的身份证号码信息、执业证信息、银行账户信息、 IP 地址、浏览器的类型、访问时间、软硬件特征信息及用户需求的网页记录等数据。律师在线平台不会向第三方(与律师在线平台存在合作关系的关联公司除外)提供、分享律师用户与普通用户的个人信息。

    2、律师用户的注册信息中除密码、银行账户外的其他信息,在用户注册时视为用户许可在本平台向所有用户公开,本平台既不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查和保证,也不对其进行隐私权的保护。

    3、律师用户在使用律师在线平台进行交易的有关数据、信用评价、律师在线平台因用户违法或违约而对用户采取的处理决定,均为本平台的公开信息,不是隐私权的保护范围。

    4、律师在线平台不允许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手段收集、编辑、出售或者无偿传播律师在线平台用户的个人信息,任何律师在线平台用户如从事上述活动,请被侵权人及时书面告知律师在线平台并提供相关证据,经本平台审查属实后,或者本平台自行发现这种侵权情况时,本平台将有权立即终止与侵权用户的服务协议。

    5、如不属于律师在线平台网站用户的第三者利用用户在本平台的信息侵害用户的合法权益,因本平台无权对非本平台网络用户采取相关措施,请用户及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本平台将给予必要的配合与协助。

    6、为了更好地为用户提供服务或者保护其他律师在线平台用户的合法权益,律师在线平台有权通过使用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向用户发送相关信息,采取保护用户隐私的措施,进行相关的调查。

    7、如果本平台用户就其自身的隐私和信息向律师在线平台投诉其他侵权人,律师在线平台有权将用户与投诉相关的信息及权利证明向被投诉人披露,以便维护用户的权益和解决纠纷。

    8、如果用户被投诉或者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律师在线平台的服务协议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律师在线平台有权向相关方披露用户的相关信息,但该信息披露以保护合法权益者的利益为限。

    9、律师在线平台的用户或会员需要与律师交流或交易的,作为交易双方的用户或会员和律师均为交流或交易需要而有权知道对方相关的信息,知道对方交易信息的一方均负有义务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对方的信息。如果用户侵权泄露他人的信息,在被侵权方能证实侵权的情况下,律师在线平台有权向受损害方和国家相关部门披露侵权人的信息。

    10、为了实现用户登录本平台的目的,或者律师在线平台出于与用户交流或者交易的需要,律师在线平台有权在合理限度内使用用户的信息。

    11、律师用户请妥善保存好用户的账户、密码、银行账户等信息,律师在线平台也将采取技术措施,防止用户的信息被泄露,但用户认可因当前技术和现实情况的限制,没有百分百绝对安全的技术措施保障信息安全,在律师在线平台没有故意行为时,不对此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2、如用户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泄露,尤其是用户的账户及密码发生泄露,请用户立即采取措施修改相应账号信息,必要时,请及时与本平台进行书面联系请求协助处理。

    13、因国家法律、法规对本协议中的相关内容有明确规定或者对信息披露、隐私保护有要求的,律师在线平台和所有用户均有义务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配合相关部门的查询、调处。

    14、律师用户在律师在线平台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名称、联络信息,简历、相关图片、视讯等)均由用户自行提供,用户依法应对提供的任何信息承担全部责任。

    15、律师用户将文章上传到律师在线平台后,即视为授权律师在线平台在整个平台及关联平台上进行免费发布。

    三、注册与使用

    1、律师在线平台的所有注册用户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用户进行注册就视同用户是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如果用户隐瞒事实,欺骗律师在线平台进行注册,用户的监护人将依法承担用户在使用律师在线平台过程中的全部责任。

    2、如果用户注册为律师账户,则视为用户除了具备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外,用户还应具备相应法律知识水平、身份和资格。若用户不具备相应知识水平、身份和资格,律师在线平台有权根据用户的申诉,对用户的信用、评级、评分进行相应处理,并有权拒绝向用户支付相应的劳务费用,而且由于用户的咨询给用户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将由用户本人承担,与律师在线平台无关。基于交易安全的考虑,同一用户在律师在线平台仅能开设一个律师账户,律师在线平台可关闭用户在律师在线平台同时开设的其他律师账户。

    3、律师在线平台的律师分为认证律师和签约律师(但鉴于资质的多样性和不可查询性,本平台无法对律师伪造资质的犯罪行为进行判断),只有认证律师才能通过律师在线平台提供有偿法律服务,非认证律师原则上只能浏览本平台和使用律师在线平台提供的免费查询等服务,所有认证律师在平台提供有偿法律服务时,可以按本平台规则获得一定报酬,通过律师在线平台提供的非诉讼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法律文书写作等服务,享有根据律师在线平台的薪酬规则从本平台获得报酬的权利。如果普通用户和认证律师用户交流后需要认证律师用户进一步提供出庭等诉讼服务的,则由双方根据情况协商是否另行收取律师费或者提供免费诉讼代理服务,并根据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的规定办理相关的委托手续,用户与律师事务所就线下诉讼代理所达成的委托服务与律师在线平台无关,律师在线平台既不享有该委托的权益,也不承担责任和义务。

    4、平台用户在律师在线平台上所发布的信息,必须拥有相应、合法的权利,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否则,律师在线平台可对用户发布的信息依法或依本协议进行删除或屏蔽。

    5、平台用户发布的信息不应包含以下内容: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2)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3)欺诈、虚假、不准确或存在误导性的;

    4)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及其他专有权利的;

    5)侮辱、诽谤、恐吓、涉及他人隐私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6)存在可能破坏、篡改、删除、影响律师在线平台任何系统正常运行或未经授权秘密获取律师在线平台及其他用户的数据、个人资料的病毒、木马、爬虫等恶意软件、程序代码的;

    7)其他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或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或依据律师在线平台协议、规则的规定不适合在律师在线平台上发布的。

    用户发布的信息涉及以上违法内容时,依法所有法律责任将由用户自行承担,本平台发现后将随时有权删除用户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

    6、为方便用户使用律师在线平台的其他相关服务,用户授权律师在线平台将用户在账户注册和使用律师在线平台服务过程中提供、形成的信息传递给律师在线平台的关联公司或从律师在线平台关联公司平台获取用户在注册、使用相关服务期间提供、形成的信息。

    7、用户有权使用系统设置或确认的律师在线平台会员名及用户设置的密码登录律师在线平台。

    8、律师在线平台的律师账户涉及律师的资质,在律师用户不再使用本平台时,只能选择注销,不能转让。

    9、网络平台是相对宽松的公众平台,法律并未赋予律师在线平台强制要求所有用户进行实名认证的权力,但为使用户更好地使用律师在线平台的各项服务,律师在线平台建议用户使用真实信息,并提交相关资质和真实姓名、银行账户后申请认证,只有经过认证的律师才能在律师在线平台提供有偿服务。如果因为用户使用虚假信息给他人或者自己或者律师在线平台造成任何损失,均由用户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律师在线平台保留向其追责的权利。

    10、因律师在线平台有非实名认证注册方式,在用户与律师在线平台中的任何用户进行交流或交易时,请用户自行判断对方信息的真伪,在发现对方信息虚假或者提供的服务虚假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有效通知律师在线平台协助处理。

    11、律师在线平台有权对用户的信息进行核实,如用户拒绝配合核实或者律师在线平台发现用户提供的信息明显虚假,有权终止对用户的服务并关闭用户的账户。

    12、如用户连续六个月未登录任何律师在线平台和关联公司网络平台,则律师在线平台有权但未必关闭用户的账户。

    13、用户的银行账户(包括支付宝和微信账户)为用户自行设置并由用户进行保管,用户可以通过注册信息设置账户,律师在线平台任何时候均不会在用户自己设置之外,要求用户以其他方式提供账户信息(在核对账户时,律师在线平台会明确说出用户的账户,用户只要回答正确还是不正确即可)。用户务必保管好自己的账户信息,并确保在每个上网时段结束时退出登录并以正确步骤离开律师在线平台。因用户主动泄露账户或用户的账户遭受他人攻击、诈骗等行为导致的损失及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或向第三人追责。

    14、除律师在线平台存在重大过错外,用户应对用户账户项下的所有行为结果(包括但不限于在线签署各类协议、发布信息、购买服务、收款和付款及披露信息等)负责。

    15、律师在线平台对用户提出的任何请求采取行动均需要合理时间,除律师在线平台存在重大过错外,律师在线平台对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16、律师在线平台上发布的常用文书模板、判决文书等都是仅供用户参考使用,所有文书都是简单、常用的普通法律文书模板,不能与高价专业的私人定制文书相比。而且无论是合同还是相关法律规定,都不可能穷尽考虑所有社会问题,每个案例都有不同的情况,均应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律师在线平台上的文书模板只供大家参考使用,用户可以选择参考或者不参考,律师在线平台不对使用的免费服务和免费法律文书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四、律师在线平台使用规则

    1、律师用户有权关停自己的账户,并停止提供服务,但应对关停前已达成的交易继续承担保障责任。

    2、本平台律师用户作为律师连续六个月既未提供咨询也未提供文书制作等服务情况下,律师在线平台有权关闭但未必关闭该账户。

    3、通过律师在线平台提供的法律服务,律师用户有权通过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形式在律师在线平台上发布服务信息、联系交易对象、达成交易。

    4、本平台律师用户,如需要律师在线平台上进行推广,律师在线平台将根据律师用户的需求以及用户根据律师在线平台的收费规则支付推广费用后,在约定时间内,律师在线平台将在平台站内的不同页面展示律师用户在律师在线平台注册的头像和最基本信息(姓名、电话、地区、专业领域),律师在线平台不对推广后的效果承担责任。

    5、本平台律师用户,应当确保自身在律师在线平台上发布的服务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平台律师用户不得在律师在线平台上发布违反涉及本协议3.5款规定之内容。

    6、本平台律师用户,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确保所发布的服务信息与自身所能实际提供的服务相符,并在交易过程中切实履行的交易承诺。

    7、本平台律师用户,应当维护律师在线平台的秩序,不得贬低、诋毁其他律师,不得干扰律师在线平台上进行的任何交易、活动,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方式提升或试图提升自身的信用度,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或试图干扰律师在线平台的正常运作。

    8、基于我国律师均是独立执业的主体,执业律师作为本平台用户,所提供的服务和法律观点均代表他个人,不代表律师在线平台或者律师的工作单位。如果因为律师的过错或者水平造成用户的损失,请用户直接向律师主张权利,律师在线平台不负责赔偿。如果用户选择的是认证律师,律师在线平台可以为用户提供认证律师的基本信息,如果用户自愿选择非认证律师,律师在线平台可能无法为用户提供律师所需要的信息。当用户需在律师在线平台购买服务时,请用户务必首先与律师进行免费咨询沟通,了解律师的身份、水平等。仔细确认律师是否具备相应能力,是否能为用户提供真实法律服务。用户将服务款项支付给本平台后,如发现律师存在欺诈,不具有相应水平,请在对方提供服务之日起5日内联系本平台处理。如用户反馈的时间超过接受服务后5日,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均由用户本人负担。

    9、用户在本平台购买法律服务的行为应当基于真实的消费需求,不得存在对本平台所提供服务实施恶意购买、恶意维权等扰乱律师在线平台正常交易秩序的行为。基于维护律师在线平台交易秩序及交易安全的需要,律师在线平台发现用户的购买行为存在恶意时可主动执行关闭相关交易订单等操作。

    10、用户有权在律师在线平台提供的评价系统中对与用户达成交易的服务进行评价,为了促进律师的服务和保障用户选择相应服务的权利,用户的评价信息在律师在线平台上是公开的。

    11、用户在本平台上的所有评价行为应遵守律师在线平台规则的相关规定,评价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不应包含任何污言秽语、色情低俗、广告信息及法律法规与本协议列明的其他禁止性信息;用户不应以不正当方式帮助他人提升信用或利用评价权利对其他用户实施威胁、敲诈勒索。律师在线平台可按照律师在线平台规则的相关规定对用户实施上述行为所产生的评价信息进行删除或屏蔽。

    12 、对于用户的咨询,律师解答后,所解答的内容一方面涉及律师解答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面涉及律师劳务费的分配,所以在律师有解答后的咨询,用户不能单方面删除相关内容。

    13 、律师在线平台将根据律师的评分和活跃程度,每天对律师进行排名,律师的活跃度将影响律师的排名。

    14 、鉴于法律服务的特殊性和非唯一性和非标准化,作为本平台用户,不管用户所提出的服务是免费还是收费服务,律师在线平台上律师的解答和相应的文书服务均只能作为用户的参考,律师在线平台和律师均无法保证其完美无缺,请用户对律师提供的服务慎重参考使用,如果因为认证律师的故意或者重大过错给用户造成损失,将由该认证律师或者其对应的执业保险机构依法予以赔偿。

    15、非认证律师不能通过律师在线平台提供收费服务,对于非认证律师的任何服务,律师在线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16、鉴于认证律师在律师在线平台提供服务时职业和工作的双重性,且其服务首先依赖于其特殊的资质,真实的认证律师均参加了相关的执业保险,发生需要认证律师承担的法律责任时,首先应该由该认证律师的执业保险机构依法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被侵权人直接向为其提供服务的认证律师追偿。

    17、因为认证律师的故意或者过错导致律师在线平台受到的任何损失,律师在线平台均有权依法向该认证律师追偿。

    五、关于费用

    1、在进行咨询服务时,用户可以选择自愿支付赏金的金额。在需要文书制作服务或者其他法律服务时,请用户在付出费用之前,先通过免费咨询接口或者电话、语音、视频或者通过线下沟通与律师在线平台上的认证律师确定好服务项目和服务费金额。

    2、书面公开咨询由用户面向不特定律师发布咨询问题后,自愿根据平台提供的选择标准选择支付相应的咨询费。

    3、尽管案件的复杂程度各异,律师的水平也各有差异,但用户愿意参与律师在线平台的各项服务,即视为用户认可了律师在线平台的收费标准。作为律师在线平台上的认证律师应具有良好的服务心态,着眼长远和未来,为律师在线平台的用户和会员提供优质的服务。

    4、律师在线平台以免费服务为基础,对于收费类的服务,律师在线平台收费后将按用户支付费用的一定比例给提供服务认证律师的服务费。所有支付给认证律师的服务费均支付至该律师在律师在线平台的钱包中,再由该律师申请提现,提现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律师在线平台补贴外的部分由律师自行承担。

    6、作为用户所支付至平台的费用,均为本平台公司收取,如需要发票,请联系律师在线平台开具电子发票 ,纸质发票按20元/次承担邮寄费用 。用户和律师之间线下交易的费用发票,请直接找律师或者其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开具。

    7、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企业应尽的义务,作为律师,应对在律师在线平台上交易的收益及时、足额地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因为律师不依法缴纳税款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律师自行承担,律师在线平台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对律师每月提现收入超过5000元的部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律师在线平台对律师的个人所得税税务补贴不是律师在线平台的义务,只是律师在线平台特定时期对律师的补贴,律师在线平台根据运营情况可能会随时取消该补贴。律师在线平台会根据用户的要求对支付给律师在线平台的费用提供税务发票。

    8、律师在线平台可能根据经济状况、网站经营情况和社会变化调整上述费用标准,上述费用标准调整后,律师在线平台将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后,如用户继续使用律师在线平台提供的服务,视为用户认可了新的费用标准。

    9、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用户凭相关证明由律师在线平台通过网络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法律文书制作和法律诉讼指导等非诉讼类服务。

    10、认证律师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的收款账户,如果用户更改了银行账户或者收款方式,应主动向律师在线平台客服专门说明,否则,律师在线平台向用户曾经提供的任何一个账户付款,均视为向用户付款,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律师用户承担。

    11、对于法律咨询费,律师在线平台有权直接将费用分配给付出劳动的本平台认证律师,以支付至该认证律师个人钱包的方式支付。其他法律服务费,律师在线平台在支付价款的用户确认完成法律服务或者与律师达成协议或者双方明确付款意愿后,律师在线平台将应支付给相应律师的劳务报酬支付到律师个人钱包,直至整个法律服务全部完成之后,认证律师可自行提交提取申请。

    12、法律服务费系用户和会员支付给平台,由律师在线平台安排认证律师为其提供非诉讼类法律服务的法律服务费用,包括咨询费、文书制作费、出具法律意见和指导、差旅费等非诉讼类法律服务性费用,不包括应支付给律师的诉讼代理费用,如需支付诉讼代理费用,请直接与该律师或者其律师事务所线下洽谈交易,并与相应的律师事务所签署委托协议,支付相应的代理费用。

    13、用户支付的咨询费,由平台按律师在线平台的规则支付给参与咨询的前三位认证律师作为报酬。律师在线平台确保每个咨询问题,解答咨询的律师不少于三个。简单回答“建议起诉”、“建议向某某部门咨询”等或者解答字数不足50 字节的,或者没有实质意义的解答或者解答不符合律师在线平台明示要求的,律师在线平台有权不支付报酬给该认证律师 。因为律师的解答未能完全满足用户的需要,用户在律师的解答下面的追问,作为律师有义务再次进行解答,24小时内未能就追问解答的,该项解答将被认定为无效解答。

    15、律师在线平台在特定时间内所推出的优惠和补偿活动、以及奖励措施,均为赠予行为,在用户实际取得补偿的现金之时,方为赠予完成,用户所取得可在平台使用的购买服务券只是代表律师在线平台对用户的承诺赠予,不表示赠予已经完成。律师在线平台的赠予不代表必须给用户的永久性补偿,律师在线平台有权根据情况的变化和发展撤销未完成的赠予。

    16、律师在线平台的用户和会员均有权对为用户直接服务的律师进行评价。

    17、基于法律咨询付费很低、解答准确度的判断没有固定标准和律师在线平台已经保证三个以上律师为用户解答,对于法律咨询的付费,普通用户和会员均不能撤回或者因为对律师的解答不满意而撤回。

    18、委托律师服务时,用户或会员在付款后,与律师达成协议前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异议渠道向律师在线平台提出,异议包括:未达成委托、服务质量有明显的严重问题或明显不符合要求等其他情况。经管理员审核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将用户或会员的费用予以退还。异议不成立的,继续原有程序,异议审理阶段不计算期间。

    19、对于用户或者会员委托律师从事非诉讼法律服务,用户应该在和认证律师达成委托后及时支付法律服务费,用户支付法律服务费后 60日内进行评价,付款后60日内用户未评价的,系统将默认好评。委托律师在线平台认证律师提供线下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可在第一次评价3个月后进行追评。企业用户按企业用户的模式执行。

    20、法律咨询的打赏费用,律师在线平台会在费用明确后1日内支付至应获得报酬的律师的个人钱包,文书写作会在委托人确认收货后3日内将律师应得的劳务报酬支付至律师个人钱包,委托律师提供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律师在线平台将在双方确认达成委托并支付法律服务费后30日内将律师应得的劳务报酬支付到律师个人钱包。钱包中的余额超过100元以上时,律师可以申请提取,律师申请提取后,律师在线平台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费用支付到律师账户。律师在提取收入的时候,律师在线平台将根据国家税收等法律的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1、鉴于委托律师服务的评判标准无法明确和统一,在用户和会员的异议没有明显严重问题时,律师在线平台将无法支持用户的异议。当用户对律师工作不满意时,尽可能通过沟通解决,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22、作为律师进行认证后,就视为其愿意为律师在线平台用户提供法律服务,并同意具体情况收取法律服务费用。认证律师均为与律师在线平台有合作关系的人员,鉴于律师在所在律师事务所执业,与律师在线平台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律师在线平台只根据认证律师的接单量计算服务费用,本平台不存在为认证律师发放固定报酬或者参加社会保险的支出。

    23、对于法律服务费,平台在特定时期可能根据核实的案件结案情况以及用户的评分,律师在线平台将根据律所所办理案件的法律服务费金额的1% — 10% 给予用户奖励,该奖励不是固定不变的,律师在线平台有权根据平台的运营情况进行修改,也有权不给予奖励。

    六、争议的解决

    1、用户在律师在线平台交易过程中与其他用户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用户可以选择以下方式处理。

    1)使用律师在线平台提供的争议调处服务;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争议相对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如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如本平台律师用户,鉴于律师的专业优势,在接受律师在线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服务时,即视为其认可了选择使用律师在线平台的调处服务。发生争议时,用户可以自主选择是否使用律师在线平台的调处服务。如用户选择使用律师在线平台的争议调处服务,则表示用户认可律师在线平台的客服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根据其所了解到的争议事实并依据律师在线平台规则所做出的调处决定(包括调整相关订单的交易状态、判定将争议款项的全部或部分支付给交易一方或双方等)。在律师在线平台调处决定作出前,用户可选择其他途径解决争议以终止律师在线平台的争议调处服务。

    3、如用户对调处决定不满意,用户仍有权采取其他争议处理途径解决争议,但通过其他争议处理途径未取得终局决定前,用户应先履行律师在线平台的调处决定。

    4、用户或者会员认为律师的服务不符合双方约定或违背基本常理时,用户应提供相应的依据,律师在线平台客服做出判断后,如双方对判断均予以认可,律师在线平台根据双方认可的判断作出处理,任何一方事后反悔的,律师在线平台不对处理的后果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用户或者会员对律师的资格或者能力存在质疑,律师在线平台有权要求律师提供相应资质证明其咨询资格和能力,但律师在线平台为律师提供的资质证明严格保密,不向非争议方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律师的基本信息,因为律师的服务发生争议时,本平台有权向曾经与其有过服务关系的普通用户或者会员提供。

    5、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律师在线平台对法律文书制作是否符合双方约定和符合格式、具备相应的水平作出判断并予以实行,任何一方不服该判断,可以向有权机关对另一方主张权利。有权机关作出的决定,律师在线平台予以配合。

    6、对于争议中涉及的法律服务费用(包括咨询费、法律文书写作费),经律师在线平台调处后,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律师在线平台有权停止向任何一方支付款项或者报酬,待双方的争议经有权机关裁决后,律师在线平台再予以配合执行。

    7、对于普通用户和会员用户所投诉的事项涉及律师是否提供服务的,应该由律师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提供了服务。对于投诉事项涉及服务质量问题的,如果律师没有严重、明显的瑕疵和错误,本平台将可能无法支持用户的投诉或请求。

    8、普通用户或者会员支付了法律服务费或者文书写作费后,向律师在线平台投诉要求退款的,经律师在线平台审查属于律师的故意或者过失导致的以下情况,由律师在线平台协助用户向认证律师追偿:

    1)律师(含平台的其他法律工作人员、下同)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其它专业人员未取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持有的其他资格证书办理业务的;

    2)律师未在规定期限内为用户提交法律文书的;

    3)律师提供的法律文书质量明显低于律师在线平台的免费文书模板质量的;

    4)用户在向律师在线平台支付法律服务费后,在 30 日内未能与相应律师取得联系或实现有效交流提供服务的;

    5)用户支付法律服务费后,相应的律师确实未提供法律服务的。

    9 、发生下列情况,认证律师需退还相应的法律服务费,律师在线平台协助用户向过错认证律师追偿:

    1)用户与律师在线平台的认证律师未能最终达成法律服务(含诉讼、非诉讼)协议,双方协商退还已经支付的法律服务费的全部或者部分的,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退还法律服务费;

    2)通过律师在线平台交易的法律服务,认证律师与对方当事人或者对方律师恶意串通,损害用户利益,经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裁决应赔偿的金额,认证律师应当退赔;

    3)通过律师在线平台交易的法律服务,认证律师泄露用户的商业秘密、隐私损害用户利益,经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裁决应赔偿的金额,认证律师应当退赔;

    4)因为认证律师的其他故意或者过错导致用户损失,经法院或者仲裁机关裁决后,认证律师应当退赔。

    10、以下情况,律师在线平台不负责返还法律服务费:

    1)法律咨询费基于额度非常小,而且律师在线平台已经保障了三个律师解答,且解答的正确度评判无法确定标准,律师在线平台不负责办理申请退款。

    2)因为用户自己的重大过失、故意行为造成的;

    3)因为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火灾、爆炸、恐怖行为、自然灾害、政府行为造成的。

    七、违约责任

    1、在发生信息网络设备维护、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暴乱、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或因第三方原因而给用户造成损害时,律师在线平台不承担责任。

    2、律师在线平台实行可以匿名也可以实名的信息发布方式,平台上的信息均系用户自行发布,律师在线平台不进行审查,用户发布的信息可能存在风险和瑕疵,请其他用户自行作出判断是否采用。鉴于律师在线平台存在海量信息,律师在线平台无法逐一审查交易所涉及的服务的质量、安全以及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在用户与律师发生交易时,请先通过免费咨询接口对律师的水平、身份进行核对和谨慎判断。

    3、在争议调处服务中,律师在线平台的客服并非专业人士,仅能以普通人的认知对用户提交的凭证进行判断。因此,除存在故意外,律师在线平台客服对争议调处决定免责。

    4、律师在线平台可依据用户的历史数据与海量用户数据的关系来认定用户是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平台的规则,用户有义务对历史数据的异常现象进行充分举证和合理解释,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5、当用户在律师在线平台上发布的信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本平台规则时,律师在线平台可根据相应规则立即对相应信息进行删除、屏蔽处理或对用户的账号予以冻结。

    6、用户在律师在线平台上实施的行为,或虽未在律师在线平台上实施但对律师在线平台及其用户产生影响的行为构成违约的,律师在线平台可依据相应规则对用户执行账户扣分、限制参加活动、中止向用户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划扣违约金、减少钱包余额等处理措施。如用户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的,律师在线平台可关闭用户的账户,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

    7、当用户违约的同时存在欺诈、售假、盗用他人账户等特定情形或用户存在危及他人交易安全或账户安全风险时,律师在线平台有权依照用户行为的风险程度对用户的账户采取取消收款、资金止付等强制措施。

    8 、如用户的行为使律师在线平台遭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等损失),用户应赔偿律师在线平台的上述全部损失。

    9、如因用户的行为使律师在线平台遭受第三人主张权利,律师在线平台可在对第三人承担金钱给付等义务后就全部损失向用户追偿,用户应当赔偿。

    10、如因用户的行为使得第三人遭受损失或用户怠于履行调处决定、律师在线平台出于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或消费者权益保护目的,可自用户的账户和钱包中划扣相应款项进行支付。如用户的账户余额或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相应款项的,用户同意委托律师在线平台使用自有资金代用户支付上述款项,用户应当返还该部分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律师在线平台的全部损失。

    11、如用户向律师在线平台的雇员或顾问等提供实物、现金、现金等价物、劳务、旅游等价值明显超出正常商务洽谈范畴的利益,则为商业贿赂行为。发生上述情形的,律师在线平台可立即终止与用户的所有合作并向用户收取违约金和赔偿金,包括律师在线平台因用户的贿赂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均由用户承担。

    八、协议的修改及终止

    1、律师在线平台可根据平台经营情况的变化、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维护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需要,修改本协议,协议修改后,本平台将在首页位置提示一个月,提示一个月后即视为告知了所有用户。如用户不同意变更事项,用户有权向律师在线平台进行反馈,如果用户的反馈不被采纳或者采纳之前,用户有权通过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律师在线平台提供的服务来决定是否认可修改后的协议。如用户在协议变更后仍继续使用律师在线平台服务,则视为用户同意变更后的协议。

    2、本协议因用户终止使用或者律师在线平台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规则关闭用户的账户而终止。本协议终止后,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律师在线平台无义务向用户或用户指定的第三方披露用户账户中的任何信息。

    3、本协议终止后,律师在线平台有权继续保存用户留存于律师在线平台上的各类信息,对于用户过往的违约或者侵权行为,律师在线平台仍可向用户追究违约责任。

    4、协议终止后,对于用户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产生的交易订单,律师在线平台可通知交易相对方并根据交易相对方的意愿决定是否关闭该交易订单;如交易相对方要求继续履行的,则用户应当就该项交易订单继续履行本协议及交易订单的约定,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增加的任何费用。

    九、关于律师在线平台VIP会员

    1、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在律师在线平台采购服务,所采购的服务长期有效。

    2、企业会员也可以将本企业的诉讼案件发布在律师在线平台的案源信息中,由管理员告知当地认证律师会员提交方案后供企业选择。

    3、律师在线平台的法律法规查询、诉讼费计算、案例查询、智能律师服务等,一般情况下只向VIP会员开放。在平台运营初期,可能开放给所有用户使用,但并不代表平台有义务永久免费给所有用户使用。

    十、其他约定

    1、用户因使用律师在线平台服务所产生及与律师在线平台服务有关的争议,由律师在线平台与用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律师在线平台所属的工商注册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由于互联网高速发展,用户与律师在线平台签署的本协议列明的条款并不能完整罗列并覆盖用户与律师在线平台所有权利与义务,现有的约定也不能保证完全符合未来发展的需求。因此,律师在线平台上公示的信息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用户使用律师在线平台服务,视为用户同意上述补充协议。

    3、律师在线平台的关联公司是指与律师在线平台存在相同股东的公司。

    4、上述协议适用于律师在线平台官方网站、律师在线 APP、律师在线微信公众号、微网站及小程序应用等。

    5、因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即任何会员与律师在线平台发生的争议,均由北京律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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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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