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村占地补偿款可否继承 2. 土地征收的时候,土地征收的时候,土地补偿款可否继承 农村占地补偿款可否继承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土地征收包括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和集体财产的征收,农村土地征收包括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农村土地征收包括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 如果国家征收的是集体土...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土地征收包括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和集体财产的征收,农村土地征收包括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农村土地征收包括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
如果国家征收的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只有国家征收的拆迁,才是法律所规定的房屋征收,如果法律允许,则此时没有给他们一定的补偿。
那么,土地征收的时候,土地补偿款应该由谁继承呢?
我国《民法典》第870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每亩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为该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居住条件的原则,尊重农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土地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条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为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居住条件的原则,尊重农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补偿,并对因征收而引起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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