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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涉外离婚登记办理需要多少钱费用((中卫涉外离婚登记办理需要多少钱))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06:14:53 浏览量:32

1. 涉外离婚登记办理需要多少钱? 2. 涉外离婚登记办理时限: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一条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

中卫涉外离婚登记办理需要多少钱?接下来小编就这个问题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为你答疑解惑,请跟着小编一起往下看吧。

一、涉外离婚登记办理需要多少钱?

涉外离婚登记办理时限:

  1. 当场签发。

办理涉外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这个声明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当场签署即可。

  1. 适用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一条

夫妻对婚姻效力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这就是说,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无论其性质如何,也无论其性质如何,均属于个人所有,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二、相关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93.规范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根据上述法条规定,原告提起本案诉讼,应当符合起诉条件。

首先,被告作为原告提起本案诉讼,其诉讼行为并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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