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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离婚地点电话((中卫涉外离婚登记办理期限是多久))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00:10:17 浏览量:35

1. 中卫涉外离婚登记办理期限是多久 2. 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中卫涉外离婚登记办理期限是多久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

中卫涉外离婚登记办理期限是多久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第十四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审查应当着重审查:

(一)当事人之间的法律行为是否合法;

(二)当事人双方婚姻状况是否真实;

(三)询问双方当事人及其婚姻状况是否自愿。

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材料是否符合结婚条件,如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婚姻登记机关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并说明情况。

第十六条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

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结婚证照片是婚姻登记机关发给当事人的结婚书面凭证,结婚证书是证明当事人婚姻状况的重要文件。

结婚登记的条件:(一)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

(二)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三)具有夫妻双方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四)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

(五)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少一寸白底彩照。

(六)其他要求。

(七)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远距离流动、高度黏化、对方有可能成为婚烟的熟人B.其他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结婚。

(八)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任何一方不得强迫他方结婚。

(九)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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