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私自赠与、无偿转让、放弃债权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我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亦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这里在行使撤销权的时候应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同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欠款人承...
对于私自赠与、无偿转让、放弃债权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我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亦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这里在行使撤销权的时候应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同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欠款人承担。
此外,为了防止债务人转移隐匿财产,可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是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正受他人侵犯或与他人发生争议的人。申请诉前保全的前提是情况紧急,即利害关系人如果等到起诉后再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收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申请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保全的强制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解除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申请一般由当事人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以口头形式提出的,人民法院将记录在卷,并由申请人签字盖章。
财产保全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作出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产。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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